近日,收到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举报件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交办楚雄市、武定县认真调查核实,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处整改。现将第十七期4件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楚雄市开发区农贸市场液化气中转站和附近烧烤摊噪声扰民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开发区三曲私营城和盛农贸市场内有一液化气中转站,凌晨4点至5点装卸液化气钢瓶时,噪声太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同时还有刺鼻的味道;农贸市场附近烧烤摊夜间吵闹声太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二)调查情况
楚雄市成立了转办件办理工作组,对举报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举报反映的问题属实。和盛农贸市场位于开发区丰胜路三期私营城内,农贸市场内现有1家烧烤店,1家液化气销售店。液化气销售店名为科特平价厨具(液化气)经营部。烧烤店名为“丰盈阁”,共四层。每天清晨科特平价厨具(液化气)经营部在装卸液化气气瓶过程中,产生较大的噪声,影响了周边居民休息。“丰盈阁”烧烤店营业时间为每天下午16:30到第二天凌晨3点左右。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顾客酒后大声喧哗的情况,影响了周边居民夜间休息。
(三)整改情况
2017年9月19日,市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场对“科特平价厨具(液化气)经营部”、“丰盈阁”烧烤店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楚开执限改字〔2017〕第2079号、楚开执限改字〔2017〕第2080号)。责令科特平价厨具经营部调整液化气钢瓶装卸时间,禁止在晚上21:00点至次日凌晨6:00装卸钢瓶,同时要求经营户在装卸钢瓶时轻拿轻放,降低噪声影响。责令“丰盈阁”烧烤店将店外占道烧烤炉搬入店内经营,加强对酒后喧哗顾客的宣传、劝导力度;采取措施减少经营活动中的噪声,将夜间洗碗时间调整为第二天上午,将瓷器餐具更换成塑料餐具,将员工对讲机增加耳机,降低夜间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四)下步工作计划
市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特平价厨具(液化气)经营部”、“丰盈阁烧烤店”整改工作落实的督促监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大辖区内液化气经销行业及餐饮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宣传和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减少噪声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二、关于楚雄市开发区市民广场跳广场舞音乐声影响周围群众工作生活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开发区市民广场跳广场舞音乐声太大,楚雄日报社周围上班单位受到噪声的严重影响,已经多次反映过,城管也多次来管过,但是效果都不是很好,希望有关部门处理一下,给我们一个安静的办公环境”。
(二)调查情况
楚雄市成立了转办件办理工作组,对举报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举报内容属实。市民广场一直以来都是群众休闲活动的公共场所,也是城市便民利民,丰富群众业余文体生活的重要场所。为方便群众组织活动,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广场上安装了多处电源供群众使用,且在广场建设时就留有舞台表演区,方便各单位及民间组织、群众组织表演活动,由于部分音响音量过大,存在一些扰民的情况。
(三)整改情况
2017年9月19日晚,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联合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集中整治。整治活动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共发放《致广场舞爱好者告知书》并由广场舞组织者签收5份,发放消除城市噪声宣传单1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00余人。
(四)下步工作计划
结合文明城视窗建和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大力宣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场舞爱好者的环境保护意识。市公安局牵头,环保、城管等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扰民整治巡逻巡查和对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及时发现和查处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生活环境,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三、关于楚雄市委党校附近的施工工地扬尘和渣土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楚雄福塔下面和市委党校附近的施工工地扬尘很大,渣土车超限、超载拉渣土,施工工地附近的道路到处是渣土,雨天时整条道路很泥泞,都没有人管理这个问题,希望有关部门管理一下渣土车的问题”。
(二)调查情况
楚雄市成立了转办件办理工作组,对举报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举报内容属实。福塔下方道路建设正处于路基换填阶段,市委党校重建项目正在进行土方开挖工程。渣土车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泼洒情况,由于施工方清扫不及时,加之近期频繁下雨,导致市政道路泥泞,给周围群众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整改情况
2017年9月19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约谈了两个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在今后的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车运输过程中渣土泼洒污染路面,采取防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同时,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管理,设置冲洗装置,严格落实洒水降尘措施,道路保洁措施;严格按规定落实施工作业,采取措施控制建筑施工环境污染。
(四)下步工作计划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施工工地巡逻巡查和建筑工地的监管,督促施工方文明施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查处,降低建筑施工环境影响。
四、关于武定县罗鹜彝寨靓车坊洗车场噪声影响周边住户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武定县罗鹜彝寨4号地旁公路尽头有一叫靓车坊的洗车场,距罗鹜彝寨4号地居民小区较近,运营过程中水泵噪声及洗车噪声影响周边住户,以前已投诉,要求进行拆除处理,但现在仍在经营中”。
(二)调查情况
武定县及时成立了转办件办理工作组,对举报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举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洗车场名为武定县狮山镇明飞汽车装饰中心,2013年11月18日,在征得罗鹜彝寨二、三、四号业主委员会和狮山镇物业公司的同意后,在道路尽头空地建盖了简易彩钢瓦棚房经营洗车。2015年,经营者拆除原建的简易彩钢瓦棚房重新建设为钢架结构洗车房,店名改为“靓车坊”。洗车场在道路末端建盖的钢架洗车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7年5月7日,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靓车坊经营的位于罗鹜彝寨二号地与四号地之间占用城市公共用地的钢架洗车房(面积约154.8平方米)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要求违建业主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原占用城市公共用地的洗车房已于2017年5月拆除。目前该洗车场占用城市公共用地进行的洗车作业持有城市道路占用许可证。该洗车场周边为商住一体小区,2017年9月21日,经监测,洗车场西面噪声存在轻微超标的现象。
(三)整改情况
9月22日,武定县环境保护局对该洗车场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洗车场限期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对超标噪声追缴超标噪声排污费。目前,该洗车场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设施正在整改中。
(四)下步工作计划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将督促该洗车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加大对洗车行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发现问题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减少噪声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楚雄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