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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表扬楚雄州第八次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9-01 08:10:00 来源: 作者: 点击:[]

  党的十八大以来,楚雄州信访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不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信访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了新发展、开创了新局面,信访工作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逐级推荐和评选,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拟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现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25个)
  (一)州级部门(12个):州政府办、州人大办、州纪委、州委政法委、州委州政府信访局、州人民法院、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林业局。
  (二)县市和楚雄开发区(13个):中共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楚雄市鹿城镇党委政府,双柏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中共牟定县委县人民政府,南华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姚安县栋川镇党委政府,大姚县委县人民政府,永仁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元谋县委县人民政府,元谋县元马镇党委政府,中共武定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共禄丰县委县人民政府,禄丰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二、先进个人(50名)
  (一)州级部门(27名)
  孙锡祥 州委办公室调研员
  阮建文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苏文生 州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杨 莉 (女) 州纪委信访室副主任
  刘国洋 (彝族) 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
  许一鸣 州委宣传部主任科员
  罗永森 州委政法委主任科员
  阮朝志 (傣族) 州委统战部办公室副主任
  李学能 (彝族) 州直机关工委纪检室主任
  李有清 州信访局调研科科长
  杨 建 州信访局接访科科长
  旦绍平 州工信委主任科员
  龙文德 (苗族) 州民宗委政策法规科长
  杨春涛 州公安局调研员
  曹 丽 (女) 州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童 雷 州财政局金融市场科科长
  周自翔 (彝族) 州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贺兴波 州农业局科员
  陈 斌 (女) 州水务局科员
  徐 飞 州文体局办公室副主任
  起 荣 (彝族) 州卫计委办公室主任
  邹洪涛 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正科级干部
  刘剑平 (彝族) 州扶贫办副主任科员
  王宗明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科长
  罗雁鸿 (女) 州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
  李成荣 州移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杨 武 州国土局土地征收科科长
  (二)县市和楚雄开发区(23个)
  陆 海 (壮族) 楚雄市委办副主任,市信访局长
  蒋明春 楚雄市信访局副局长
  余方正 (彝族) 楚雄市信访局办公室主任
  张定龙 楚雄市东瓜镇信访办主任
  李正红 (彝族) 双柏县信访局副局长
  张丽红 (女、彝族) 双柏县妥甸镇综治办科员
  郑阿玲 (女) 牟定县信访局副局长
  代德元 牟定县公安局副局长
  兰智梅  (女、彝族) 南华县信访局副局长      
  罗永江 (彝族) 南华县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
  冯 毅 姚安县委书记
  昝 荣  (彝族) 姚安县光禄镇党委书记
  谢祖华 大姚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明洪 大姚县信访局接访室主任
  李 伟 永仁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王 超 (彝族) 永仁县莲池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丁志富 (白族) 元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
  杨光文 元谋县信访局副局长
  唐继春 武定县高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文芬 (女、彝族) 武定县信访局副科级干部
  杨明华 禄丰县勤丰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赵 林 禄丰县信访局接访科科长
  周富山 楚雄开发区管委会综治信访办主任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5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表扬对象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州信访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8-3389975
  传  真:0878-3375011
  电子信箱:cxzxfjbgs@163.com
  邮  编:675000
  通信地址:楚雄市太阳历大道81号 楚雄州信访局(州政务中心附楼)

中共楚雄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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