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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楚雄彝族自治州违法建筑处置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5-16 08:36:00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精神,凝聚民智、吸收民意,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楚雄彝族自治州违法建筑处置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按照听证会实施方案和本办3号公告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员范围,综合各县市、系统和社会公众报名情况,现将听证会参加人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楚雄彝族自治州违法建筑处置办法(草案)》是否合法、适当,是否符合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实际问题,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752215:00在楚雄州会务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

(一)听证主持人

黄正山 州政府政研法制办主任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余志宏 州住建局副局长

州政研法制办调研员

朱光辉 州住建局法规科科长

王玉学 州国土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杨慧莲 州国土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邹洪涛 州政府政研法制办法规科科长

(三)听证监察人

吕高顺 州纪委监察局政研室主任

州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州政府政研法制办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科科长

(四)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李万翔 州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罗乔仙 州政协委员工作联络委主任

董仲明 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

甘金蓉 州林业局调研员

州交通局法规科科长

州住建局规划监察科科员

王书岑 州国土局政策法规科主任科员

施从发 州水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尹守用 牟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牟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牟定县政协委员、住建局副局长

张良先 牟定县人大代表、江坡镇人民政府镇长

毕廷玖 牟定县小区住户代表

牟定县小区住户代表

李光丽 牟定县共和镇兴和社区党总支书记

袁培林 楚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明辉 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兴明 楚雄市人大代表、东瓜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敬林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段绍华 楚雄市鹿城镇彝海社区党总支书记

万川义 楚雄市小区住户代表

楚雄市小区住户代表

刘大阳 楚雄市鹿城供电局职工(公共服务企业代表)

鲁应存 楚雄市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物业企业代表)

严晓燕 楚雄市供排水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公共服务企业代表)

赵兴福 楚雄市政协委员、住建局党委副书记

州政府法律顾问(律师)

云南佳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张开云 云南瑞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五)听证记录人

李建波 州政府政研法制办法规科副科长

白庭武 州政府政研法制办复议科主任科员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

201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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