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楚雄州整改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报(第八期)

发布日期:2017-09-25 08:16:00 来源: 作者: 点击:[]

  近日,收到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举报件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交办牟定县认真调查核实,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处整改。现将第八期1件共7个环境问题调查核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了7个问题:
  (一)县城周边生活垃圾随意乱堆现象比较严重,在纤维板厂以下龙川河边、红坡头(原县城至蟠猫老公路之间)、左脚舞山城(邹城村对面)地点尤为突出。
  (二)戌街长箐采石场粉尘污染严重,周围群众苦不堪言。
  (三)长熙矿业总厂长期违法开采,粉尘污染严重,多次反映仍然得不到解决,目前已停产,但隐患仍然存在。
  (四)由于疏于监管,许多农村环境治理项目运行不正常,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成为摆设,浪费国家的钱。
  (五)为了某些老板的利益,任意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在白马山自然保护区内有两家采石场任意开采,对周围生态造成严重破坏;
  (六)天台街几家腐乳生产企业乱排污水十分严重,周围群众深受其害(由于季节性原因还未生产)。
  (七)庄三工业园区一家已经生产的企业,外排污水臭气熏天。
  二、调查情况
  针对举报件反映问题,牟定县派出联合调查组对举报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举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问题分述如下:
  (一)县城周边生活垃圾随意乱堆现象比较严重,在纤维板厂以下龙川河边、红坡头(原县城至蟠猫老公路之间)、左脚舞山城(邹城村对面)地点尤为突出的问题
经县住建局和共和镇共同调查核实,纤维板厂以下龙川河边有生活垃圾2堆,共计约50立方米,属共和镇散花村委会双树村在龙川河边建设的农村生活垃圾池及垃圾池周边群众乱扔乱倒的点状生活垃圾;左脚舞山城邹城村对面的杂木林内防火通道边上堆放有生活垃圾12堆,共计约80立方米;红坡头(原县城至蟠猫老公路之间)垃圾堆放较为严重,约有1200立方米,该路段长6千米,元双公路建成后已废弃不再使用,主要来自周边村庄群众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该举报内容属实。
  (二)戌街长箐采石场粉尘污染严重,周围群众苦不堪言的问题
戌街长箐共建设有采石企业3家,具体是牟定县金马商混长箐采石场、牟定县戌街乡长箐杨家丫口采石场、牟定宏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安乐长箐采石场)。牟定县金马商混有限责任公司戌街长箐采石场现场检查时,一期石料生产系统空压机损坏,生产线产生的粉尘未得到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二期石料生产系统雾化除尘水量不足,生产线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场区堆放的成品石粉和砂料未覆盖、场区洒水不足以及石料外售装车环节扬尘较大。牟定县戌街乡长箐杨家丫口采石场现场检查时,石料生产线淋水量不足、堆料场未洒水,粉尘较大;牟定宏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安乐长箐采石场)石料生产线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举报问题属实。
  (三)长熙矿业总厂长期违法开采,粉尘污染严重,多次反映仍然得不到解决,目前已停产,但隐患仍然存在的问题
  牟定长熙矿业总厂即云南牟定长熙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1997年由集体企业改制成民营企业后重新组建投产,现有露天矿山一座,铁矿石筛分生产线1条,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已委托第三方编制的环评报告书,但因缺少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等资料未通过审查,现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储量核实报告已通过省国土厅审查,环评报告已修改完善正在报批。该公司矿山开采作业面不达安全标准,2012年被安监部门列为生产安全隐患整改企业,2013年8月至2017年7月开展地灾排险作业,在开展矿山地灾排险作业过程中适时安排洒水车进行降尘作业,但矿区范围较大,且距上、下新田村较近,场区扬尘对上新田村存在一定影响。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四)由于疏于监管,许多农村环境治理项目运行不正常,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成为摆设,浪费国家的钱的问题
  近年来,牟定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强力推进清洁家园行动,先后建成乡镇集镇二类公厕14个、村庄三类公厕89个、自然村公厕174个(不含2017年以前文化室建设配套公厕)、垃圾池600多个、垃圾焚烧炉144 座;自2016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89.2万元,给予每个乡镇集镇3万元和每个村(居)委会0.8万元的垃圾清运费扶持,为农村环境面貌的改善和清洁家园行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但各乡镇不同程度存在着少数公厕、垃圾池、垃圾房建好后运行不正常的情况,有的公厕水、电不通,少数垃圾房、垃圾焚烧炉、垃圾池闲置,运行不正常。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五)为了某些老板的利益,任意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在白马山自然保护区内有两家采石场任意开采,对周围生态造成严重破坏的问题
  白马山自然保护区周边共有采矿权2家,具体是牟定县蟠猫铜矿采选厂、牟定宏森生物有限责任公司蟠猫洗澡河采石场。
  1.牟定县蟠猫铜矿采选厂坐落于蟠猫乡龙泉村委会摆依坝,矿区范围0.2432 Km2与保护区重叠,采矿方式为地下井巷开采。1989年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4月28日到期(目前采矿许可证已被暂扣),依法办理了环保手续,2012年9月停产至今。
  2. 牟定宏森生物有限责任公司蟠猫洗澡河采石场原有项目依法办理了环保手续,开采区范围不在自然保护区内。2017年8月14日,县环保局在对牟定宏森生物有限责任公司蟠猫洗澡河采石场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新建了两套石料生产系统。
  3.牟定县蟠猫铜矿采选厂、牟定宏森生物有限责任公司蟠猫洗澡河采石场在生产过程中,落实了环保手续和环保措施,现两家企业都已停产,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举报内容不属实。
  (六)天台街几家腐乳生产企业乱排污水十分严重,周围群众深受其害(由于季节性原因还未生产)的问题
  天台街建有腐乳生产企业3家,分别是云南牟定天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牟定县周家芬食品加工厂、云南牟定明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云南牟定天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2月建成了日处理污水10吨的污水处理站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经管道引导至厂对面小沟,用于农灌;云南牟定明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牟定县周家芬食品加工厂,两家企业合建使用的日处理10吨的污水处理站已于2016年10月建成投用,废水处理后排入厂外农灌沟。
  2.现场检查时,云南牟定天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牟定县周家芬食品加工厂、云南牟定明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季节性停产(每年生产时间为11月至次年3月),未发现生产废水排放情况。举报内容不属实。
  (七)庄三工业园区一家已经生产的企业,外排污水臭气熏天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核实,被举报企业为牟定云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3000吨果蔬果脯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5年12底动工建设,目前完成项目概算总投资2000多万元(一期),其中环保投资40多万元,已建成包括污水收集沟、收集池、处理站等治理设施,项目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设施于2017年7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正在调试,该项目主要以生产蜜饯为主。废水处理站存在异昧的原因主要是污水处理站第一批细菌没有培养成功,调试不正常,于2017年9月3日清理了污水池底泥,置于厂区堆放,因废水含糖和柠檬酸,导致厂区异味严重。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三、整改情况
  (一)针对第一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7年6月,根据国务院、省州关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的要求,县住建局已对红坡头(原县城至蟠猫老公路之间)堆放的41堆垃圾进行了实地测量,测量结果共计1215.2立方米,已作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上报。9月14日,纤维板厂以下龙川河边、左脚舞山城(邹城村对面)堆放的全部垃圾已完成清理清运;红坡头(原县城至蟠猫老公路之间)堆放的垃圾正在清理整治。清运的垃圾已全部运至县垃圾填埋场填埋。9月16日上午,县政府办、住建局、县环保局对清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是城郊结合部、断头路等容易积存垃圾的地段,对发现的零星的点状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在红坡头县城至蟠猫老公路入口、左脚舞山城防火通道入口安装了警示标牌,对举报违法倾倒垃圾的举报人设立奖励基金。县住建局组织召开了全县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废旧物品回收企业、县城社区主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要求所有垃圾必须送中转站,严禁乱堆乱倒。
  (二)针对第二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牟定县金马商混有限责任公司戌街长箐采石场、牟定县戌街乡长箐杨家丫口采石场存在的未采取精细化管理措施,控制粉尘排放的环境违法行和牟定宏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安乐长箐采石场)未取得环评批复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及未采取精细化管理措施,严格控制粉尘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局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要求3家企业切实强化碎石喷淋、洒水降尘等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粉尘、扬尘。2017年9月18日向牟定县金马商混有限责任公司戌街长箐采石场下发了《牟定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牟环罚字〔2017〕4号),处罚款80000元;向牟定县戌街乡长箐杨家丫口采石场下发了《牟定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牟环罚字〔2017〕3号),处罚款40000元;向牟定县宏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牟定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牟环罚字〔2017〕2号),处罚款64000元。为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楚雄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017年6月14日县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已明确将长箐杨家丫口采石场和长箐采石场进行整合重组,做好长箐村的搬迁工作,届时3家采石企业生产粉尘扬尘对长箐村的污染将彻底解除。
  (三)针对第三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企业已停产,但为消除安全风险隐患,需实施排险作业,导致部分整改要求未落实到位。2017年5月至8月,该公司在弃土场种植了部分树苗,以减少水土流失和扬尘防控。2017年8月9日该公司生产用电已被截断、炸药已被停供、通往矿山的进场公路已被封堵。
  (四)针对第四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组办公室于2017年9月14日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使用办法,完善水、电等配套设施,迅速使不正常使用的公厕、垃圾池、垃圾房、焚烧炉等设施正常投入使用,设备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并切实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投入,不断完善硬件设施。二是牟定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攻坚工作执行督导指挥部指挥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召集县人居办、执行督导指挥部成员进行了研究,对7乡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开展督导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2017年9月22日后将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专项督查,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将在全县点名批评、通报曝光。三是要求各乡镇做好农村卫生清扫保洁、垃圾处置工作。参照《牟定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集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指导意见》(牟人居组办联发〔2017〕1号)和《牟定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 牟定县乡(镇)“三员”管理制度(样本)>》(牟人居组办〔2017〕20号)要求,按“谁污染、谁出资”原则,制定农村清扫保洁、垃圾清转运长效机制,加强垃圾清运费的监管,真正做到专款专用。
  (五)针对第五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7年6月14日,县矿业权联勘联审会议同意牟定县蟠猫铜矿采选厂矿业权变更和延续登记,但要求必须避让保护区范围缩减矿区面积,矿洞进口和地表设施不得占用公益林和基本农田,相关工作正在开展。牟定宏森生物有限责任公司蟠猫洗澡河采石场采矿权已于2017年8月8日到期, 2017年6月14日县矿业权联勘联审会议已明确不同意该采矿权延期,生产用电已于2017年8月9日被截断、通往矿山的部分公路已被县国土资源局封堵,企业已停产。县环保局对牟定宏森生物有限责任公司蟠猫洗澡河采石场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成2条生产线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于2017年8月17日向该采石场下发了《牟定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牟环责改字〔2017〕4号),要求收到决定书后立即停止生产活动,配合调查工作。为进一步查清违法事实,县环保局于2017年8月28日向该采石场留置送达了《接受调查通知书》(牟环限字〔2017〕2号)。
  (六)针对第六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明确要求各腐乳生产企业今年复产后2个月内完成各自外排废水、废气的自行监测(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测),并向县环保局报备。同时,县环境监测站对所有腐乳生产企业复产后外排废水、废气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监督性监测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处罚。
  (七)针对第七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县环保局现场监察时已对公司法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明确要求该公司在不能确保外排废水达标的情况下,自行停产,对厂区堆存的垃圾及时清运,消除污水处理站和厂区异味。2017年9月15日上午,县环保局针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又进行了现场复查,现场复查时企业已自行停产,堆放在厂区的污泥和垃圾已清理,正在修建垃圾池。厂区异味已消除。
  四、下步工作计划
  该举报件办理虽然按照交办要求办结,但也反映出全县落实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要求存在职责不明确、监管不全面、联动机制不到位等问题。对此,牟定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监管部门下步需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要总结经验,加强监管。正视环境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摆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二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县乡人民政府要落实好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把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网格化管理”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始终保持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加大企业环保防治设施运行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各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三要提高企业责任意识,增强企业守法观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企业环保依法生产经营意识、污染防治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并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四要依法处罚,整改到位。尽快完成对牟定宏森生物有限责任公司洗澡河采石场的行政处罚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关闭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举报件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关闭 】